乌拉特前旗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8 16:3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乌依法治旗办[2013]1号

   

  乌拉特前旗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法治乌拉特前旗建设为重点,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抓手,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根据我旗实际情况,制定全旗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有关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落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我旗法治建设的创新发展。

   

  2、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大力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突出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突出宣传社会保障、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解决人民切身利益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突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突出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条例》颁布施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理解、关心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条例》的具体规定,提高《条例》规定内容的知晓率,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5、加强全旗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3年在全旗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二条例”,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四法二条例”的学习宣传。

   

  二、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1、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2、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到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4、积极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升“法律六进”工作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确保主题活动覆盖至社会的各个方面。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全面推进法治乌拉特前旗建设

   

  1、深化法治旗县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各地创建活动经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创建活动规范运行。注重宣传推广各地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乌拉特前旗建设。

   

  2、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3、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1、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方案。根据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将制定下发“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标准。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下发督导检查通知,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督查方案和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务求“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于6月中旬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于6月中下旬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自治区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3、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各地区、各部门于6月15日以前对本地区、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旗依法治市办公室。依法治旗办公室在各地区、各部门总结和抽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适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方式方法

   

  1、切实加大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现实,更好地服务群众。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加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大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阵地作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认真筹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展演、巡演等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文艺作品质量。

   

   

   

          乌拉特前旗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