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对部分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8-19 17:4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巴彦淖尔市农垦富龙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塔布北稍灌溉工程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农垦富龙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塔布北稍灌溉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巴彦淖尔市农垦富龙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塔布北稍灌溉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前述相关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已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各相关企业在视为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拟吊销企业名单2户.docx         附件2:1.巴彦淖尔市农垦富龙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pdf         2.乌拉特前旗塔布北稍灌溉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