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乌拉特前旗2026年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大会战工作政策解读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06 09:2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动物疫病防控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开展春、秋两季两次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筑牢动物防疫屏障,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目标

  全旗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稳定在70%以上。

  二、实施时间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按照“准备—实战—验收”三个阶段推进。春季3月至5月中下旬完成,秋季9月至11月中下旬完成。

  三、核心推进措施

  (一)明确免疫要求,分类落实任务 

  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国家提供疫苗。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开展免疫,散养畜禽口蹄疫、禽流感在春、秋各进行一次;小反刍兽疫春季进行一次,布鲁氏菌病进行一次。新生、新补栏牲畜及时补免计划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由疫控中心统一供应疫苗防疫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狙、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由养殖场(户)自购疫苗防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在春季对所有牛使用山羊痘活疫苗5 倍免疫剂量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二)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1.政府主导动物疫病防控,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防疫责任

  2.养殖主体为强制免疫第一责任人,需规范填写免疫档案,承接主体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

  3.全旗防疫工作由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落实接受农科局与苏木镇、农牧渔场双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依据

  4.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兽医社会化服务经费足额到位。

  5.旗农科局按需储备防控物资,规范各环节管理。

  (三)聚焦关键举措,筑牢防控防线

  1.推进重点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净化场创建工作。

  2.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生物药品、不履行免疫义务等违法行为,严格强化养殖、产地、屠宰、调运环节检疫监管。

  3.集中免疫期间同步开展消毒灭源、流调排查

  4.发现死亡畜禽规范收集、溯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收集处置兽用医疗废弃物

  6.加强防疫宣传和基层防疫员培训。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免疫实效

  1.各苏木镇、农牧渔场针对防疫工作进行巡查,杜绝免疫死角

  2.旗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疫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政策原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26年全旗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大会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