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09:3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36050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严格对标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相关文件要求,依托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在官方平台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与办理时限,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局官方网站等渠道,清晰公示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渠道、所需材料及咨询方式,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指引服务。同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与服务水平。全年依申请公开工作运转顺畅,未出现超期答复、违规办理等情形,切实保障了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对涉密信息实行加密存储、专网传输管理,杜绝失泄密风险;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和保密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依托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调整动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公众获取的信息权威、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公开格局。线上方面,做优做强官方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热点政策解读、便民服务通知,提升信息传播实效;线下方面,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信息查阅区,摆放纸质办事指南、政策文件汇编,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示信息,真正实现政务信息“触手可及”,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局构建起内外联动的监督保障体系。对内,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对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开展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规范无误;对外,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整改,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时效不足,突发事件处置进展、行政审批办结结果等动态类信息,时常出现发布滞后的情况。二是内容解读专业性偏高,交通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相关信息,专业术语密集且配套解读匮乏,导致公众理解难度较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实时信息采编发布,确保动态类信息在24小时内及时更新上线。二是推进专业内容通俗化解读,采用图文图解、动画演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复杂的交通规划内容转化为易懂信息。三是优化平台互动服务功能,安排专人值守互动板块,严格落实限时回应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