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9 09:3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32679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族工作深度融合,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推进各项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民族工作主责主业,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条。重点公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工作动态、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等关键内容。通过单位公众号专题专栏集中展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进展,全年发布内容419余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聚焦民族工作重点领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衔接联动。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信息公开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等要求,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坚实保障,使各族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我们坚守“提供者、审核者、责任者”相统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与发布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以确保每一条信息的准确无误。同时,我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通过填写《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重要信息发布审核表》,为信息公开的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2.我们聚焦关键领域,致力于政策的落地生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任务,我们精心组织民委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策宣讲会、宣传材料发放、知识竞赛等形式,借助微信公众号这一平台,我们积极推广和宣传各项政策,让政策的声音更加响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专栏信息,方便群众快速查询获取。强化政务新媒体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短视频、图文解读等通俗化信息。推进平台信息同步更新,确保各渠道公开内容一致、及时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一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相统一。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配套制度,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委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尚未全面渗透至日常业务的每一个角落,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参差不齐。二是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的价值认知尚浅,导致信息量不足,且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我们正积极将政务公开融入日常运作,推动政府职能革新。聚焦民众心声,迅速调整服务导向,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增强公众参与感。

  二是强化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研读政务公开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认知,提升实操能力。最后,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务公开要求得以全面贯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深度解读,以更加开放透明的姿态面对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