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09:4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 321253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旗财政系统始终以党建为统领,深耕“精筹善政・红领前行”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围绕办好两件大事、推进“六个行动”、落实“六个发展定位”核心目标,坚守“为党理财显担当、为政施财强保障、为民用财守初心”理念,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财政报表。

  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及职责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做到栏目内容有保障、发布有审核、公开有追溯。四是强化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宣传、预决算信息等情况作为局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2025年,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进一步调整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及解读审查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转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时维护更新;对现行的有效规范性文件、信息、网站年度报表等信息进行全面系统自检自查,确保公布的信息准、内容实、无差错。积极配合州政府完成政府网站数字化建设,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到人,严格制定完成事项和完成时间。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每次发布信息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认真对照整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公开质量、政策解读、提案建议办理等方面,均取得实效。但在工作实际中,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2025年,旗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变“被动”为“主动”,让“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自觉行为,通过公开透明的行动提升财政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的源头管理和全链条管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用好门户网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重点领域信息,释放权威信息,增进社会共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热点问题,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三是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